清中期的发型还是比较接近清初的“钱鼠尾”。
众所周知,清军入关时强迫民众“剃发留辫”,导致城内发生多起屠杀事件。辫子的有无始终是清朝的标志,是汉人是否臣服并接受清廷统治的重要标志。按照常理,这个屈辱的符号在清朝灭亡和中华民国政府发布“剪辫令”之后,就会立即被人民抛弃,成为历史。
但事实并非如此。
清朝灭亡,民国颁布“剪发令”,但大多数人都不愿意剪辫子。
1912年6月,梅兰芳剪掉了辫子。此时,距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发布“剪发令”已经过去了三个月。梅的所作所为显然并不积极,但与她身边的其他人相比,也算是走在了时代的前列。比如,管理梅衣着、处理杂物的“黑宝”,无论梅如何劝说,她都不愿意剪掉她的辫子。梅无奈,只能趁他们熟睡的时候出手:
“我包大力和聋子,我劝他们把辫子剪掉,但是没有意义。有一天我只好趁他们睡着的时候拿了剪刀,偷偷先把聋子的辫子剪掉了。”当他醒来时,我感觉自己的后脑勺光秃秃的,感觉很压抑,这让大李很害怕,让他每天晚上睡觉时都把脸朝外,这样我就不会了。结果我就趁他熟睡的时候给他剪了……第二天,他满脸泪水,到楼上的房间向我奶奶诉苦……说完之后很长一段时间,他仍然认为这对他的身体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损失,以至于很多人都无法忍受“①。
清朝皇帝退位,百姓却不肯剪辫。这种情况是普遍存在的。在南京、上海等大城市,很多人都拔掉辫子,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自愿这样做。革命军发起的强行剪辫运动,引起了很大的民愤。 1912年2月,英国驻华公使朱尔迪安在南京指出:“(浙江军队)以剪刀为武器,在南京街头游行,剪掉了所有还留着头发的中国人的辫子……南京人对浙军的暴行感到十分愤慨。” ②同期,在成都、长沙、昆明等地,军队强行剪辫的行为也引起了民众的恐慌,甚至在三级城市和乡村发生了未经强制的杀人事件。革命军队中,剪辫子的人越来越少。例如,11月5日,云南军政府下令人们在五天内剪掉辫子。然而,在腾越县,英国代领事史密斯观察到:“舆论漠不关心。”人们对革命没有热情……在街上很少见到剪辫子的人。”③同样的情况也存在于浙江大省——上虞县,“很少。解放以来,人们就剪辫子了”。虽然新政府一再劝告,但“那里的老百姓一直在等待,不肯剪辫子”;在嘉兴县,竟有“成千上万的顽固群众接到号召”。反对并毁坏积极推行剪辫令的官绅住宅。 ④
事实上,民国成立后,相当一部分中国人仍然长期留着辫子。 1914年,正在美国留学的胡适收到了一封来自家乡安徽绩溪的来信。信中说:“在我的家乡,建国以来,十个人有九个人被剪过头发。金山、张家山、寺后十八村以及舍内东乡等地,只有一半的人被剪掉头发。” ⑤在山西,直至1918年,阎锡山仍在大力推行“剪发”政策,派政治观察员到各县逐级追踪剪发情况。县推区,区推村,村推户,县区官到村,警察到村检查……直到1919年,山西的辫子才基本完成。 ⑥1923年,上海广益书局出版了《中国风俗》,其中也介绍了很多关于各地人们扎辫子的情况。比如,在河北保定,不剪辫子的“十之五十六”;虽然天津开港较早,但“留辫子的陋习比其他口岸更为独特,无论上层、中层、下层,剪发的人都面临着危险。”最小的数。”⑦
清末的这种发型,放在清初肯定会受到惩罚。
“遗忘”和“美丽”是人们不愿意剪辫子的两个主要原因。
老百姓不愿意剪辫子,与老百姓忘记了“凪发令”的历史有很大关系。
据台湾学者王繁森研究,清人对“发”字的使用特别谨慎,尤其是一些成语如“一根头发到了关键时刻”,更是敏感,“因为它让人联想到“用关键时刻来形容一法,似是对‘纳吉法’政策的不满。” “这部著作自始至终都没有使用‘危急时刻’或‘危急关头’一词”;而《清史记》中也找不到“危急关头”一词。
找不到“关键时刻”这个词,当然也不能指望留下“凪法令”的历史。事实上,经过近300年的遗忘,到了晚清,这段历史只在知识分子和革命政党中流传。 (清廷还刻意淡化这段历史,允许臣民把辫子越长越粗。清初的《凪发令》原本只允许在脑后留一小绺头发,称为“钱鼠尾”;到了清朝末年,普遍愚昧的普通汉族“已沿袭和维持剃发、编辫子作为自己的固有习俗”。 ⑨据溥仪的外教约翰斯顿介绍,一些满族人已经忘记了祖先强迫汉人剃发留辫的历史,反而认为剃发留辫是汉族的习俗。因此,辛亥年间,一些满族人被砍头扎辫子,以抗议“革命”。清朝皇帝是满族人——“博桂大师然后告诉我,你知道我们今天的皇帝不是中国人吗?我一听,大吃一惊,不知道。归来,问已故的父亲,老师说:“今日我们的皇帝是满洲人,我们是汉人。”钱穆很幸运,他的老师钱伯贵是一位革命者。 (11)
但仅仅“忘记”不足以解释对“剪辫令”的暴力抵制。 1912年7月,也就是清帝退位半年后,山东巡抚周子期派宣传人员到昌邑县劝人剪辫。在县衙门举行的宣传会上,宣传人员当众剪掉了两名当地乡绅的辫子。第二天,被剪掉辫子的乡绅聚集众人,公然杀害了二十七个“无辫子”。 (12)这种暴力行为的背后,显然存在着某种对“辫子”的强烈认同。一种可能的解释是,在虐待中发现快乐,在奴役中发现美。久而久之,这种事情就难免会发生。人类文化史上不乏先例。具体到“辫子”问题,辜鸿铭堪称典型。顾当然知道“辫子”承载着奴隶制的黑暗历史,但他仍然将辫子视为“国粹”。他的解释是:“孔子曰:魏管仲,我发散留辫!我今又说:魏曾文正,我剪发,短衣!” (13)——太平天国对“辫子”的痛恨,成就了辜鸿铭对“辫子”的喜爱;太平天国的“丑长发”让辜鸿铭不惜美化了后脑勺的“辫子”。当然,天平天国其实只是一种诱因,起主导作用的依然是文化心理的异化。
民国成立后,剪发并没有成为民间普遍的自发行为,只能依靠政府强制。
评论
①梅兰芳,《梅兰芳自传》,安徽文艺出版社,2013年,P89-90。 ②朱迪安爵士致格雷爵士的信,1912年2月9日。收录于《英国蓝皮书1911年革命相关资料选译》(第二部分),中华书局,1984年,P443-445。 ③史密斯代理领事致格雷爵士的信,1911年11月20日。收录于《英国蓝皮书与1911年革命有关资料选译》(下),中华书局,1984年,P231。 ④沉航,《1911年辛亥革命后剪留辫子问题研究——以浙江省为例》,《浙江学报》2013年第3期。 ⑤《胡绍之等致胡适的信》 ,《1911年辛亥革命史丛书》(第一辑),中华书局,1980年,第222页。 ⑥ 阎锡山,《提交的一份文件》奏请大总统备办山西民生,先办理六政事,并设专门考核办公室和管理情况”,1918年5月25日。 ⑦胡普安,《中国海关》,气象出版社,2013,P412; P407。 ⑧王繁森,《权力的毛细管效应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15,P385。 “关键时刻”在《情事录》中只出现过一次。 ⑨沉航,“1911年辛亥革命后的剪留辫子问题研究——以浙江省为例”,《浙江学术期刊》2013年第3期。 ⑩金满楼,《门槛上的中华民国》 》,新兴出版社,2013,P250。约翰斯顿的回忆有一定的可信度,王繁森也认为,当时“不仅汉人不清楚明朝历史的真相,满族人也不清楚自己的历史”。 (11)钱穆,《师友杂记》,东大书店,1983年,P34。 (12)王夏亭《回忆5月18日昌邑县大屠杀》,载《文史资料选编第一卷》。 (13)《张文祥幕府实录:不驳》,收录于《顾洪碑刻集》,海口出版社,1996年,P4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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